三、合同簽訂
經倫理委員會討論通過獲得批件后,申辦者或CRO起草合同書,交主要研究者初步審核后經機構辦公室審閱修改,雙方磋商后定稿(審核過程留修訂痕跡)。合同定稿后由主要研究者簽字(醫院保留2份),交機構辦公室,經醫院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,蓋醫院公章。
1.合同簽約方名稱:萍鄉市第二人民醫院
賬戶名:萍鄉市第二人民醫院 (萍鄉市精神病醫院)
開戶行:中國建設銀行安源支行
開戶賬號:36001750250059008899
2.合同蓋醫院章,賬號與章及簽約方一致
3.管理費收取比例:管理費=研究者費*30%
4.機構辦管理藥品:收費標準:400元/月/保存條件
5.稅費:均需支付額外的稅費, 6.77%